【豪宅交易 加重課稅實際銷售價15%計算所得】當代豪宅旗艦王張瓊羽0923-581958

豪宅交易 加重課稅實際銷售價15%計算所得


財政部今天發布「一百零二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」,對提不出成本的豪宅交易所得加重課稅,豪宅認定援引央行標準,台北市、新北市房地總價八千萬以上,以外地區則為五千萬元以上,以實際銷售價的百分之十五計算所得。(黃悅嬌報導)

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,個人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,若有賣價及成本價,即核實計算課稅;如果未提供原始成本或也未提供交易價,但國稅局掌握實際交易價,即按實價一定比例來計算所得課稅,今年並首度參考央行針對性審慎措施標準,對台北市或新北市,房地總成交金額八千萬元以上,雙北市以外地區五千萬以上的豪宅加重課稅,將以實際銷售價的百分之十五計算所得。『針對這些豪宅我們就以實際銷售價格的百分之十五來當做所得,再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來分配。』

財政部說明,以往類似案件只能按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例核定售屋交易所得額,但核定所得金額常有偏低及未符實際情形,因此,今年新增此類案件財產交易所得標準,同時為避免影響層面太大,本次以豪宅為首批適用對象,未來將視辦理成效再適時調整金額及所得額標準。